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为您提供安心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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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全面解析新税务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全面解析新税务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税务总局是***院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订贯彻中央统一税收政策的某些具体政策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2)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等政策建议。
(3)参与研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及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收执法职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在税收政策、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中央税、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的税种和基金的征收管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努力完成税收任务。
(5)开展国际间税收方面的交流合作,参与研究拟定涉外税收的政策、法规和对外谈判及草签有关税收的协定。管理国家海洋石油税收。
(6)管理进出口商品的工商税收及出口退税工作。
(7)统一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长,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制订本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和办法。
(8)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管理直属税务院校。
(9)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经济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宣传工作,开展税务咨询工作。
(10)承办***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文件内容中有具体指出的税种。比如营业税(现行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条款失效 ] 财税[2000]4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是《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政策的更新与调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全面解析新税务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全面解析新税务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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