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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标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标准表

nihdff 2024-09-23 会计专题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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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人交多少钱?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事业单位每年残保金缴纳多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否则应当缴纳残保金(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则需要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为: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

  为贯彻落实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办事负担,市残联、市税务局和市人社局优化流程、整合系统、数据共享,构建一体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业务系统,将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缴纳残保金和申请超比例奖励等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残保金征缴一件事”模块,实现残保金相关事项线上办理。

  一、征收时间

  2020年度残保金缴费期限为2021年7月20日-2021年9月30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仍在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审核过程中,应在申报完成后及时缴纳残保金。

  二、征收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缴纳残保金。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残保金。

  三、征收流程

  (一)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

  1.2020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2021年7月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选择“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通过智能引导,办理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超过规定时限3个月后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后,系统生成单位2020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阅读确认承诺书内容,完成申报。(2021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

  2.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对残疾职工信息有异议的,按异议类型上传材料,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后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委等)处理,用人单位可在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查询异议处理情况。

  提示:异议审核时限为提交异议申请后20日。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须再次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通过智能引导,继续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

  3.用人单位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后,应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事项,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继续办理残保金缴费或超比例奖励。

  4.2020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可直接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办理残保金缴费。

  (二)确认应缴费额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进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页面显示用人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标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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